关于全市慈善先进拟表扬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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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顶山市民政局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慈善先进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平民〔2023〕55号)要求,经逐级审核推荐、评审等环节,决定将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0个优秀爱心企业、曹俊岭等30个优秀爱心个人、汝州市慈善总会等6个先进慈善组织、“薪火传递助学金”等8个优秀慈善项目作为全市慈善先进拟表扬对象(名单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拟表扬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4日至2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扬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市评选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375—497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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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