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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民政局关于新华区建筑物标准名称的公告(林溪宸苑)

发布日期: 2024-08-14       浏览次数: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53号令)、民政部《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民函〔2023〕 47号)相关规定,现将新华区建筑物标准名称公告如下:

序号

标准名称

所属政区

项目位置

申报单位

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1

林溪宸苑

Línxīchén Yuàn

 

平顶山市

新华区

阳镇

位于示范区夏耘路与龙翔二路(规划名称)交叉口西北角,东至夏耘路,西至秋实东路(规划名称)、已征国有土地,南至龙翔二路(规划名称)、已征国有土地,北至已征国有土地。

平顶山市常绿宏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1日

平顶山市常绿宏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对外签订协议、印发公告、制作宣传广告、设置地名标志,以及办理门牌编号、房地产销售、房屋权属登记、营业执照、邮政通信等事宜和社会交往活动中,应依法使用备案的名称。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民政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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