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53号令)、民政部《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民函〔2023〕 47号)相关规定,现将湛河区建筑物标准名称公告如下:
平顶山骏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对外签订协议、印发公告、制作宣传广告、设置地名标志,以及办理门牌编号、房地产销售、房屋权属登记、营业执照、邮政通信等项事宜和社会交往活动中,应依法使用备案的名称。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