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救助服务中心(市残疾人福利保障服务中心)关于采购2025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街面救助、救助寻亲等短期救助服务询价公告
平顶山市救助服务中心(市残服中心)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确定一家单位,提供采购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街面救助、救助寻亲等短期救助服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街面救助、救助寻亲等短期救助服务。
二、采购方式
询价
三、服务期限
不超过2个月,具体按照双方协议约定为准。
四、项目预算
月服务费预算价为82716.67元。
服务期结束时,若实际服务天数未满一个月,将按实际服务天数据实结算,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五、服务项目内容
1.流浪乞讨人员返(回)乡救助服务:按照工作要求,协助完成受助人员接(返)乡服务。
2.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服务:为滞留在单位的受助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情绪安抚等服务,助力开展寻亲服务。
3.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服务:协助工作人员开展夏送清凉、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等街头主动救助服务(街面巡查)。
4.协助救助服务中心,提供各类临时遇困人员的就业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具体内容参照合同。
六、服务效果及评价
乙方提供服务团队协助甲方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街面救助、救助寻亲等救助管理服务工作,服务团队应不少于16人。团队人员需能够胜任协助开展救助服务的人员,向甲方报备后开展工作。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这些服务人员办理工资、社保等事项,并依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服务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团队人员应主动接受市救助服务中心组织的考核评估,评估的结果作为服务费结算的依据。
七、承接主体资质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已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相关网站查询),拒绝参与本项目。
八、询价文件提交
有意向参与本次询价采购,请按下面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如果对项目疑问或其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单位联系反馈。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8时(北京时间)
2.地点:送至市民政局一楼112房间。
3.资质文件: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提交报价表、相关资质以及相关网站截图证明材料(另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验)。
4.联系人:马老师;0375-6165191,15137526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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