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31
浏览次数:
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安排工作及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活动,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7年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
- 上一篇: 温馨提示:您的年检材料准备好了吗?
- 下一篇: 平顶山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