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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31       浏览次数:

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安排工作及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活动,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7年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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