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平顶山市民政局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豫文〔2020〕43号),平顶山市民政局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市民政局自今年被评为“省级卫生单位”以来取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在市民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市民政局以清洁机关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卫生单位“双创”工作。切实把“双创”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深化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创建机制;紧紧抓住“双创”重要机遇,按照省级测评体系,全局上下迎难而上,强化协调沟通,积极行动,做好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创建过程中充分展现了民政干部职工担当进取的干事创业劲头和蓬勃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近年来,在市民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市民政局以清洁机关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卫生单位“双创”工作。切实把“双创”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深化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创建机制;紧紧抓住“双创”重要机遇,按照省级测评体系,全局上下迎难而上,强化协调沟通,积极行动,做好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创建过程中充分展现了民政干部职工担当进取的干事创业劲头和蓬勃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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