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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顶山市民政局党组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2-23       浏览次数:

2020年,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坚持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共同推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民政法治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始终以法治保障促进民政工作发展,以民政工作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我局结合新三定方案内容,依据权责清单重新梳理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重新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等事前公开的内容;全面梳理审批审查事项,积极融入政府大数据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扎实推进服务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依法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进一步简化养老机构备案登记的工作流程,打通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服务“最后一公里”;放宽社会组织登记条件,减少社会组织登记环节,加快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登记审批效率;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和个人诚信建设,建立社会组织诚信承诺制度。818日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平民社管〔202011号),规定法定代表人必须签订《承诺书》,承诺社会组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设立社会组织诚信建设“红黑旗”,为政府提供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惩戒的参考依据。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我局把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切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实行季度例会与不定期专项协调会相结合,及时安排部署市局本级的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及普法宣教活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等重大问题,保证了民政法制建设各项阶段性工作的落实到位。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平顶山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平顶山市民政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平顶山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监督制度》等配套制度建设。同时,推行目标管理,实行领导负责,责任到人,努力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确保所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保障民政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执行。

三、推进行政执法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我局在民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每个业务执法科(室)统一配备执法记录仪,对音像记录的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了明确,要求各业务执法科(室)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同时,研究制定《平顶山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责任追究机制等。此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涉及重要项目建设、资产处置、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以及行政处罚等,通过法律顾问的参与,有效防范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进一步增强了民政依法行政能力。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我局坚持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各类重要法治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领导讲话精神及文件。全年共开展了4次专题讲座和研讨交流为主的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自选阅读书目不少于5本,并做了自学笔记,撰写了心得体会。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局工作人员共同学法,营造出“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学习氛围。

(二)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我局严格遵循“执法必持证、持证必培训、培训必考试”的原则,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上级要求,我局33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统一组织的申领执法证培训,全部一次性顺利通过执法证考试,并积极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知识竞赛,有3名同志考取满分。邀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科科长张展图来我局进行授课,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民法典》公开课,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三)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我局要求行政执法案卷做到主体适格、适用法律准确、事实认定清楚、办理程序合法,严格遵守执法环节,文书较规范、齐备,归档较规范,我局执法科室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中,社会组织管理局送审的行政许可案卷得到省厅好评。

(四)做好行政调解。我局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调解的法律依据、调解范围,调整完善市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设置行政调解室,制定具体的调解工作规程,确保民政系统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情况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我局不断推进民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充分利用各级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和传统新闻媒体等公共信息平台,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民政政务信息,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民政信息提供便利,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科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建立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领导机制,统一领导和部署本单位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了行政执法依据公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行为评议考核等制度,形成职权与职责相统一的权责体系。领导干部以提高法律素养为着力点,以实施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落脚点,执行年终述职述廉述法的同步进行。

(三)加强民政业务监督检查。针对党政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局有针对性地对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孤儿保障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健全民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明确了民政部门负责人作为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的责任人应当积极出庭应诉。对于可能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2020年共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33件,不断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对群众、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网民留言等内容,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和解答回应。

 

 

 

                                  20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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