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市民政局党组 关于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20日至7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1年9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民政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推动民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在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当天,市民政局党组迅速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反馈意见,动员部署整改工作。10月18日,召开了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剖析问题产生原因,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挖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养老服务科、社会组织管理局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及时制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对照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平顶山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将巡察反馈问题分解到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压实了各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推进。
(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全面整改。加强巡察整改工作调度,局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局分管领导多次督导检查整改工作进度,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整改问题实行销号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等民政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攻坚行动紧密结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本市养老服务工作方面
1.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我市养老服务工作。10月9日,市委书记张雷明专题调研民政工作,实地察看部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0月22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养老服务等工作汇报,对养老服务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完善养老服务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建立了《平顶山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三是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与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对接,起草形成了《平顶山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管理办法》初稿。四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召开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议,制定下发《平顶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大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全市累计建成184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293家农村幸福院。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于10月8日成功举办了全市首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
2.关于督促指导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市农村幸福院运营情况专项排查,对县(市、区)农村幸福院运营情况进行抽查暗访。目前,鲁山县农村幸福院已全部正常运营。二是积极推广郏县农村幸福院工作经验,鼓励县(市、区)民政局学习外地先进经验。三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2019年以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估,进一步查找问题,及早纠偏。
3.关于对养老机构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有关养老机构安装了烟感报警器、燃气报警器等安全设备,并对个别敬老院周边环境卫生开展了综合整治。二是落实安全生产月例会制度,开展2021年全市民政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邀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领导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培训,重点培训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安全员,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三是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养老服务、儿童福利领域和救助管理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与河南明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聘请专业团队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进行了督导检查。
(二)配合参与信用环境建设、民政工作管理服务方面
1.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了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推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二是更新了市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局机关网站公布。三是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系统的使用管理,完善“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确保应录尽录;建立2021年度抽查计划并开展检查工作,做到检查事项全覆盖、检查结果及时对外公示。
2.关于多家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处于监管“盲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切实做到监管无“盲区”。目前,已注销登记社会组织47家,撤销登记7家,正在履行撤销登记手续106家,限期整改15家。二是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将未按时参加年度检查的12家社会组织列入异常活动名录,并责令整改。
3.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公开不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公开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沟通对接,将“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事项在市政务服务网重新进行了发布,确保我局68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上网公开。二是明确专人负责监测和更新维护市政务服务网发布的数据,确保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到位。
4.关于政务服务告知事项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行政审批窗口对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全面梳理,更新内容、统一格式、装订成册,进一步便企利民。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业务科室与行政审批窗口间的沟通,定期调整更新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的办事指南,确保内容完整准确。
5.关于中介服务事项底数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并向市政府“一次办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中介服务事项7项,确保底数清、无遗漏。二是关于全市性社会组织的注销清算审计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我局已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平政〔2016〕45号)要求进行了清理,具体由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所需费用我局承担。经与市政府“一次办妥”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此类事项不列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6.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氛围不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11月23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二是紧扣民政领域营商环境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以及国家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为主要内容,通过党支部集中学习、业务科室专题研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让“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思想深入人心。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抓好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民政局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不断深化整改成果,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抓整改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抓好整改,推动整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紧抓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都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反复,切实巩固整改成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把优化民政领域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重要着力点,融入日常工作,促进民政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固定下来,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聚焦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救助等民政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补齐短板,夯实基础,优化服务,不断提升民政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四)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立公心、扬正气、守规矩、树形象”为主线,持续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廉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守住纪律红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5—4976680,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光明路与和顺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北,电子邮箱:pdssmzjdcs@163.com。
中共平顶山市民政局党组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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