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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3-14       浏览次数:

2021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为重点,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依法履行民政职能。一是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零跑腿”和“最多跑一次”要求,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积极承接省级下放的经营性公墓审批权限,推动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平顶山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实施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等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落实社会组织诚信承诺制度,在社会组织成立或办理变更登记时,要求法定代表人必须签订《承诺书》;会同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治理,44家行业协会商会规范了收费标准和程序。三是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制度。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对部门权责清单重新进行了梳理,将权责清单事项调整更新为31项。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审查关,执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研究等程序,确保合法有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废止。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对重点工作安排、重点项目、以及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重大事项,采取召开局党组会议等方式,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提高了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2021年共召开市民政局党组(扩大)会议31次。此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聘请法律顾问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规范性审核,确保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民政执法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努力实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及时转发了《河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河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同时,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确保行政执法案卷主体适格、适用法律准确、事实认定清楚、办理程序合法。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遵循“执法必持证、持证必培训、培训必考试”的原则,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局现有24名执法人员,均持有执法证,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四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重要合同和协议的审查洽谈、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以及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行政审批等权力集中的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运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组织机构、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各类政府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三是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1年共收到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15件,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工作。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城乡低保、婚姻登记、基层换届、边界地区稳定等领域,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推动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基层化解。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21年共处理市长热线来件24件,满意率100%。完善民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加强民政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突出民政重点业务领域,贴近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普法,营造良好氛围。借助“中华慈善日”、市慈善总会业务培训等机会,大力宣传《慈善法》;联合市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开展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组织民政工作人员走进长青社区、凌云社区等7个社区,大力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文化、民政工作走进群众生活。

(七)加强党对民政法治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民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会议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宪法和《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重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民政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法律顾问作用还待进一步发挥。

二是行政执法力量依然不足。执法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人员偏少。组织集中培训次数不多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解决民政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补足短板为着力点,加快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有力提升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队伍法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寻找法治建设与民政业务、与中心大局工作的具体结合点和着力点。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将民政领域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培训计划,逐级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或培训,切实提升民政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推进民政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杜绝经验执法、人情执法、随意执法。加大社会组织、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透明执法。统筹推进政务公开、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省民政厅部署,积极探索民政综合执法机制,不断加强民政部门执法队伍建设。

(三)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围绕“八五”普法,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惠民政策的知晓度、参与度;坚持执法与普法相融合,强化典型引路,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典型案例,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着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02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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