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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9860
信件名称: 异地火化报销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0-11-04
信件内容: 你好:我父亲户口在平顶山新华区,单位也在平顶山,现退休在南阳新野,近期病故,已在南阳新野火化,请问火化费用能否报销?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0-11-17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 根据《平政办(2012)93号文》规定:具有平顶山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平顶山市各殡仪馆进行遗体火化,其丧属或承办单位在办理一体火化时,均实行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