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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1601
信件名称: 特困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1-03-02
信件内容: 请问一下特困人员怎么认定?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1-03-02
回复内容: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