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民政局门户网站!
| 繁体 |本网站已经支持IPV6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筑牢履职底线 规范办会行为——市民政局开展新任社会组织负责人任前集体谈话

发布日期: 2026-11-03       浏览次数: 次

为进一步压实社会组织主体责任,强化新任负责人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持续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11月2日下午,平顶山市民政局组织开展新任社会团体负责人任前集体谈话。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建对近期换届新任职的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谈话,并提出履职要求。

会议严格按照平顶山市民政局印发的《全市性社会组织新任负责人任前谈话制度》有关要求开展。会上,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围绕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管理、评比表彰活动管理、重大事项报告、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等重点制度开展政策宣讲和警示教育,逐条解读监管红线、程序要求、违规后果,对日常治理高频风险点进行重点提醒。

会议强调,社会团体是党委政府联系行业、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负责人作为社团“领头人”,政治素养、规矩意识、履职能力直接决定社团规范化建设水平。全体新任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正确办会方向,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党建入章、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严守章程规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议事决策程序,杜绝个人说了算、程序空转等问题;要坚守非营利根本属性,规范资金资产管理,严禁变相分红、利益输送、乱收费乱评比;要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监事会、会员和社会监督,守住合规底线。

平顶山市出租汽车业协会、平顶山市房地产估价与经济业协会、平顶山市招标投标协会等14家新任社会团体负责人代表轮流作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规范办会、诚信办会,并现场签订了尽职履责承诺书。

此次任前谈话,进一步拧紧了社会组织履职“安全阀”,有效提升了新任负责人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抓实常态化监管,不断规范社会组织运行秩序,引导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