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助餐服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2024年以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政策的通知》等文件,为老年助餐服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老年助餐服务管理水平,推动老年助餐可持续发展,结合《河南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规定》《河南省老年助餐服务质量监管工作指引》及我市工作实际,对当前重点任务进一步进行丰富和完善,会同有关单位,并向县(市、区)民政部门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对有关意见进行了研究论证、及时采纳,并通过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形成了《通知》。
二、主要目的
进一步巩固现有老年助餐场所建设成果,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老年人可负担、市场主体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模式,推动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服务规范、便捷可及、营养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更加完善。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三部分:一是严格备案管理;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三是完善退出机制。
(一)进一步严格备案管理。一是坚持科学布局。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合理规划老年助餐场所布局,实现资源利用率最大化。二是规范建设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规定》等文件规定,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设置老年助餐服务场所。三是拓宽服务模式。鼓励依托养老服务机构、餐饮企业等开办老年食堂开办老年食堂、设置老年餐桌或者老年助餐点。鼓励探索“中央厨房+站点”配餐模式、邻里互助、慈善助力等模式,灵活多样解决老年人用餐需求。四是加强备案管理。对各类老年助餐场所要统一编号、统一标识,填写《平顶山市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备案登记表》,并向社会公示。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一是规范提供服务。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应取得与开展助餐配餐服务相适应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并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二是强化日常监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随机检查。三是加强评估管理。按照《河南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规定》要求,对老年助餐服务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分类管理。四是完善信息公开。建立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公示清单,定期更新,并主动公布老年助餐服务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受理并处理有关举报和投诉。
(三)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一是明确退出情形。对出现只挂牌未运营,运营效果不佳,老年人就餐满意度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等情形的,要结合实际及时进行变更调整,做到有序退出。二是规范退出程序。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动态掌握老年助餐服务场所运营状态,每半年汇总《平顶山市老年助餐服务场所退出登记表》,同时更新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名单,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三是做好服务衔接。在现有老年助餐服务布局基础上,按照“撤一还一”原则动态调整,原老年助餐服务场所退出后,要及时开办新的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维持布局平衡。


豫公网安备41041102000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