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民政局门户网站!
| 繁体 |本网站已经支持IPV6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全面重新审核 强化动态管理筑牢民生底线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6-08-11       浏览次数: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2号建议
建议人
唐要红
标题
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全面重新审核 强化动态管理筑牢民生底线的建议
建议内容

一、提议背景与现实需求

农村低保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关民生福祉与社会公平。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推进与群众生活水平提升,部分农村低保对象家庭状况发生显著变化,但受动态管理滞后、核查手段单一、基层执行不规范等因素影响,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仍存在突出问题:一是“只进不出”现象普遍,部分家庭收入财产已超出低保标准,却未及时清退,形成“人情保”“关系保”“死亡保”“服刑保”等违规情形;二是“应保未保”问题存在,重病重残、单亲抚养、因学因灾致困等新增困难家庭未能及时纳入保障;三是精准发挥低保资金的民生保障效能,亟需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全面重新审核专项行动,健全动态管理与监督闭环机制。

二、开展全覆盖重新审核专项行动

1. 实行“三维核查”机制:一是大数据比对,通过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实时共享车辆、房产、社保缴费、银行存款、工商注册等信息,自动筛查不符合条件对象;二是双人入户调查,乡镇工作人员与村网格员双人组队,见人见物核实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刚性支出及实际生活状况,全程签字留痕;三是交叉印证,走访邻里、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核实家庭真实困难情况。

2. 重点排查两类对象:一方面坚决清退死亡、服刑、子女就业收入大幅增长、拥有商品房/私家车/高额存款/经营实体等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依法追回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另一方面全面排查重病重残、失能半失能、单亲家庭、因学致困等特殊困难群体,确保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

三、规范审核流程与责任追究

1. 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确认→长期公示→按月发放”全流程,杜绝简化程序、暗箱操作。民主评议需有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不少于15人参加,全程录音录像;公示在村务公开栏。

2. 建立“谁调查、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审核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优亲厚友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对骗取低保金的对象,除追回资金外,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人大代表全程监督

1. 建立“代表+网格”监督模式,组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分包村,参与低保重新审核的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示监督等关键环节,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督查,形成监督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与政府相关部门。

2. 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民政部门关于农村低保重新审核与动态管理工作的汇报,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开展专题询问或质询;每年组织1次低保工作专项视察,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3. 加大基层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乡镇民政干部、村网格员开展低保政策、审核流程、入户调查技巧、大数据比对操作等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提升业务能力;保障基层低保工作经费,配备便携式打印机、移动终端等必要设备,解决“有人干事、有钱办事”问题。

五、实施保障与预期效果

1. 实现低保对象精准化管理,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符合条件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 健全动态管理与监督闭环机制,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现象,提升低保政策的公信力;

3. 优化基层审核服务流程,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4. 确保低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发挥民生保障兜底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与社会和谐稳定。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民政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唐要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全面重新审核强化动态管理筑牢民生底线”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关心支持。“建议”紧扣当前社会救助工作重点,聚焦农村低保对象精准管理核心问题,提出的全面重新审核、强化动态管理等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具有重要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认同建议核心要义农村低保是社会救助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人口结构、收入结构变化,农村低保对象动态调整不及时、审核认定不精准、“人情保”“关系保”偶有发生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低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公信力,也制约了民生保障质效提升。您提出的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全面重新审核、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问责等建议,精准切中当前农村低保工作的痛点难点,完全契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决策部署,与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中关于定期核查、动态调整的要求高度一致。我们完全赞同并将全面吸纳“建议”内容,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遵循,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农村低保规范管理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严格落实低保政策,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强化规范管理,全力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健全制度体系,筑牢政策根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文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平顶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平顶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的通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配套制度,明确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审核流程、核查频次、退出机制等关键内容。建立“分类管理、定期核查”机制,对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每年复核一次;对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1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原则上按季复核,确保动态管理有章可循。

(二)开展年度复核,提升精准水平常态化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年度复核认定工作,采取“线上数据比对+线下入户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拉网式”排查。线上,联动民政、人社、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开展交叉比对,筛查不符合条件对象。线下,组织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逐户入户走访,通过“一看居住环境、二问家庭收入、三核财产状况、四访邻里群众”的方式,全面核实低保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刚性支出等情况,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

(三)强化动态管理,规范进出机制严格落实低保对象动态调整制度,对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低保家庭,及时办理低保金增发、减发、停发手续。对新增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加快办理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家庭经济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耐心做好政策解释,依规有序退出,做到“应退尽退”;对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及时纳入临时救助、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防止返贫致困。

三、聚焦落实,全力推动建议落地见效下一步,我们将以“建议”为契机,聚焦问题短板,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全面加强农村低保对象管理,切实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一)开展2026年度复核认定工作2026年7月—12月,在全市(县、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全面复核认定工作,制定年度复审工作方案,明确审核范围、内容、标准、步骤和时间节点。坚持“全覆盖、零遗漏、严标准”原则,对所有在册农村低保对象逐户逐人进行重新审核认定,全面摸清底数、核查信息、排查问题。对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条件对象,坚决清退;对符合条件但未纳入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救助、规范管理”。

(二)健全常态化动态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动态监测、及时调整、精准保障”常态化。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将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实时监测家庭经济状况变化。优化定期核查机制,结合专项审核结果,合理调整核查频次,对重点对象加密核查频次,确保及时掌握动态变化。完善低保对象退出告知制度,规范退出程序,保障低保对象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加强政策宣传与基层能力建设加大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入户宣讲、村务公开、新媒体推送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低保申请条件、审核流程、保障标准、动态管理、监督举报渠道等内容,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引导群众主动申报、参与监督。加强基层经办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定期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经办人员政策执行能力、业务操作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的基层救助工作队伍。再次感谢您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您的宝贵建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精准化、信息化水平,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不断增强农村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2026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4976652  联系人:刘星星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