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议背景与现实需求
农村低保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关民生福祉与社会公平。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推进与群众生活水平提升,部分农村低保对象家庭状况发生显著变化,但受动态管理滞后、核查手段单一、基层执行不规范等因素影响,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仍存在突出问题:一是“只进不出”现象普遍,部分家庭收入财产已超出低保标准,却未及时清退,形成“人情保”“关系保”“死亡保”“服刑保”等违规情形;二是“应保未保”问题存在,重病重残、单亲抚养、因学因灾致困等新增困难家庭未能及时纳入保障;三是精准发挥低保资金的民生保障效能,亟需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全面重新审核专项行动,健全动态管理与监督闭环机制。
二、开展全覆盖重新审核专项行动
1. 实行“三维核查”机制:一是大数据比对,通过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实时共享车辆、房产、社保缴费、银行存款、工商注册等信息,自动筛查不符合条件对象;二是双人入户调查,乡镇工作人员与村网格员双人组队,见人见物核实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刚性支出及实际生活状况,全程签字留痕;三是交叉印证,走访邻里、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核实家庭真实困难情况。
2. 重点排查两类对象:一方面坚决清退死亡、服刑、子女就业收入大幅增长、拥有商品房/私家车/高额存款/经营实体等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依法追回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另一方面全面排查重病重残、失能半失能、单亲家庭、因学致困等特殊困难群体,确保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
三、规范审核流程与责任追究
1. 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确认→长期公示→按月发放”全流程,杜绝简化程序、暗箱操作。民主评议需有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不少于15人参加,全程录音录像;公示在村务公开栏。
2. 建立“谁调查、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审核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优亲厚友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对骗取低保金的对象,除追回资金外,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人大代表全程监督
1. 建立“代表+网格”监督模式,组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分包村,参与低保重新审核的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示监督等关键环节,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督查,形成监督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与政府相关部门。
2. 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民政部门关于农村低保重新审核与动态管理工作的汇报,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开展专题询问或质询;每年组织1次低保工作专项视察,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3. 加大基层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乡镇民政干部、村网格员开展低保政策、审核流程、入户调查技巧、大数据比对操作等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提升业务能力;保障基层低保工作经费,配备便携式打印机、移动终端等必要设备,解决“有人干事、有钱办事”问题。
五、实施保障与预期效果
1. 实现低保对象精准化管理,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符合条件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 健全动态管理与监督闭环机制,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现象,提升低保政策的公信力;
3. 优化基层审核服务流程,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4. 确保低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发挥民生保障兜底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与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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