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民政局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平顶山市民政局计划招聘一般性公益性岗位9名,现将有关招聘简章公示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市辖区内登记失业并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2014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2.热爱民政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吃苦耐劳;
4、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写作水平;
二、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附1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三、招聘方式、办法和待遇
按照“先本科后专科,困难家庭优先”的原则,经考核后择优聘用,合同期限3年。实行劳务派遣的,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不低于2300元(根据最低工资标准随涨),并交纳社会保险。
四、报名起止日期:9月24日-28日
五、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南环路与光明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六、联系电话:4976657
附件:报名表格(自行下载)
报名表格 Microsoft Word 2007 文档.docx
平顶山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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