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民政局关于认定慈善组织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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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民政部《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等规定,经我局审核,认定1家社会组织为慈善组织,现予以公告。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成立日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业务主管单位 | 认定时间 |
1 | 平顶山市爱心之家志愿助学协会 | 2014年9月11日 | 51410400395950093F | 王辉 | 河南省平顶山市 春华国际茗都 | 平顶山市乡村振兴局 | 2024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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