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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1-26       浏览次数: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要求,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103号)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起草背景

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是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的有效举措2022年11月,我省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实施意见》,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进行了安排。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等10部门《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从统筹救助资源出发,将现有制度体系化建立了对符合低保或特困条件的人员主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社会救助,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主要给予专项社会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对其他困难群众主要给予急难社会救助,鼓励、引导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和慈善帮扶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二、起草过程

国家和省文件出台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立即启动我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成立专门起草小组,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1月份,广泛征求了县(市、区)政府和市人社、教育、住建、医保、乡村振兴等10家市直单位的意见,并根据所提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实施意见(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提出了一揽子任务措施,主要内容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总体要求部分。坚持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生底线。

(二)重点任务部分。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排查认定;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三是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

(三)保障措施部分。为推动工作落实见效,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监督考核等方面予以保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四、发文方式

建议《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公开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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