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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目前干旱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8-19       浏览次数:

    

    一、加强领导,严守工作纪律。要增强做好目前干旱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救灾责任制。一把手要牵头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包抓、靠前指挥。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抗旱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平电〔2014〕41号)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完善救灾值班岗位责任制,确定值班人员,固定值班电话,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证救灾工作信息上下畅通。对违反工作纪律,或因领导不力,造成灾情信息上报虚假或救灾工作迟缓、延误时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认真做好灾情信息核实报告工作。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通知》(民发〔2013〕215号)要求,明确各级灾害信息员职责,统计上报灾情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灾情数据及时、准确上报,不得虚报、瞒报和漏报。要健全灾情会商机制,积极与水利、农业等涉灾部门沟通会商,使灾情统计指标数据相一致。特别是对因旱造成饮水困难人口的数据一定要调查核实准确,严格划分饮水困难人口中的自救人口数和需救助的人口数,及时为各级领导救灾工作决策和实施救助提供准确依据。随着灾情的发展,统计数据有变化的要及时上报,不得迟缓、延误。
    三、实行分包联系制度,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在因旱饮水困难需救助人口达到当地救灾预案应急响应启动级别的,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级民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要实行救灾工作分包联系制度,帮助指导基层做好抗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要组织工作组,深入乡、村、组、户,配合当地政府和基层组织,帮助群众做好抗灾自救工作;二是要指导督促基层做好因旱饮水困难需救助人口等灾情统计数据的核查上报;三是对因干旱造成灾民基本生活困难的,要指导帮助基层做好抗灾减灾救灾工作,通过灾区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和互助互济,以及必要的政府救助等方式加以解决,尤其要帮助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的特困户,解决缺水、缺粮等生活困难问题,使灾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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