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政策解读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家庭结构的变化,老年人权益保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实施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与此同时,在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大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的老龄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积累了许多保障老年人权益的经验,国家和地方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需要上升为法律制度。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把成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律,增强了法律的适用性。
主要亮点
1.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总则中规定:“国家进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增强全社会积极老龄化意识”“国家重视和支持老龄科学研究,建立老龄事业、老龄工作和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这一规定明确了应对老龄化的战略定位。
2.将每年的农历九月初九设立为“老年节”。
3.对家庭养老做了重新定位。将“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改为“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老年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更强调了国家和社会在老年人养老上的作用。
4.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突出精神慰藉的内容,是《老年法》最具人性化的体现。赡养不止在物质方面还包括精神赡养,《老年法》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作为赡养人应尽的义务。
5.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体系。“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补充养老保险”,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6.更加注重对老年人的日常服务。《老年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7.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优待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老年人及时、便利地领取养老金、结算医疗费和享受其他物质帮助提供条件。同时规定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8.推进宜居环境建设。这是《老年法》的新增章节,主要对国家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作了原则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推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和舒适的环境。
9.保障老年人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老年法》规定:“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老年人权益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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