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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答(二)

发布日期: 2016-11-04       浏览次数:

   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答(二)

  

      9、五保户、特困人员不能享受两项补贴吗?

  答:享受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其生活和长期护理照料已得到基本保障,因此不再享受两项补贴。因此可以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只能是低保户,并不包括五保户。

  10、残疾人两项补贴如何发放?

  答: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采取现金形式按月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补贴对象指定账户。

  11、残疾人两项补贴到哪里申请?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坚持自愿申请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将申请材料递交给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委会或其他代理人可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12、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答:要如实填写《平顶山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和《平顶山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一式3份),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其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

  13、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申请人不按规定如实申报有关情况,或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后不主动向县级民政部门申报的,可视为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将由县级民政部门停发补贴,并追回相应补贴资金,被骗取的补贴资金数额较大或残疾人不配合退回补贴资金的,县级民政部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追回。

      14、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否有指标限制?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也就是说残疾人两项补贴没有指标限制,只要符合资格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都要纳入补贴范围,但是不再符合资格条件的补贴对象也要及时停发补贴,退出补贴范围。

  15:什么情况下会停发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从次月起停止发入残疾人两项补贴:(1)残疾人死亡;(2)残疾人户籍迁出本市;(3)申请材料弄虚作假;(4)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相关链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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